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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6号(关于原产于法罗群岛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摘要] 法罗群岛(英文名称:the Faroe Islands,国别代码:357)作为丹麦的单独关税区,享有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同等地位。对原产于法罗群岛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本公告自2005年11月20日起执行。
[发布日期] 2005-11-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法罗群岛;关税区;公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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