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3674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第一条 为维护报关秩序,提高报关质量,规范报关员报关...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按照规定程序...第三条 海关对出现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第四条 海关对报关员实施记分考核应当遵循责任明确原则...第五条 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的职能指...第六条 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依据其报关单填制不规...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1分: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2分: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5分: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10分:第十一条 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第十二条 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第十三条 报关员因为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有违反海关监...第十四条 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第十五条 报关员报关时在同一次报为行为的不同通关环节...第十六条 报关员被海关行政处罚需要记分的,处罚决定生...第十七条 海关人员在记分时,应当将记分原因和记分分值...第十八条 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第十九条 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第二十条 岗位考核由直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委托的单位负...第二十一条 各海关应当结合本关实际,适时或者定期举办...第二十二条 对需要参加岗位考核的报关员,海关应当提前...第二十三条 记分已达30分的报关员应当按照海关通知的...第二十四条 岗位考核内容为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报关单...第二十五条 报关员经岗位考核合格的, 可以...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记分项目均在《报关员记分对...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 1月 1日起施行。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7号(关于公...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0号(关于对...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4号(关于公...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2号(关于各...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6号(关于对外...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1号(关于广...
海关总署令第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4-11-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报关员;记分;海关
[时效性] Lapsed
浏览次数:
5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