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49号(关于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现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废止1项归类决定(见附件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发布日期] 2015-10-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归类;商品;决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