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一、自2003年7月1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二、凡进口经营单位(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新闻纸必须向海关提...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新闻纸如何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四、对于经海关检验归入税则号48010000、48026110、...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关于对...
海关总署令第1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3号(关于对...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8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0号(关于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4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4号(关于在复审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摘要]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4号(关于在复审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 2003-07-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反倾销税;新闻纸;进口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9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