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6号(联合)
[摘要] 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规范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证问题的通知》(署法〔2000〕74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1-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加工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