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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本公告所称“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系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二、允许吉林省内贸货物从珲春圈河口岸出境,经朝鲜限元汀里-罗津港...三、试点阶段允许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经营...(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可文件;(二)《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四)符合海关规定的银行保函等担保;十一、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十四、跨境运输的内贸货物应自运输工具离开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出境起3...十五、经营企业如有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情事的,海关依法进行处理。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9号
[摘要]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现对吉林省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系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启运,通过境外运至我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运输方式。 二、允许吉林省内贸货物从珲春圈河口岸出境,经朝鲜限元汀里-罗津港换装作业,从上海、宁波口岸复运进境。
[发布日期] 2010-08-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内贸;货物;跨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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