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3号(关于给予非洲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给予非洲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进口原产于下述26个非洲国家的254个8位税目项下的商品实施关税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详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7-06-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共和国;特惠;附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