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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号(关于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有关事项的公告)
[摘要] 为便利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物品的公路运输工具进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就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以下简称“公路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货物运输批次号 货物运输批次号是公路运输工具载运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标识号。同一公路运输工具一次进出境时可对应多份总运单,并使用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同一总运单项下的货物、物品,需多辆公路运输工具载运时,应当使用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并同时进出境。
[发布日期] 2014-01-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运输工具;进出境;口岸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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