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8年第72号公告(关于《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议》项下进口货物享受协定税率)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08年10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6895个税目(详见附件)项下的商品实施本公告附件所列的协定税率。
[发布日期] 2008-09-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新西兰;贸易协定;税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