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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进境运输工具抵达后,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以...二、经审核,《申请表》有关内容与原始舱单相符的,海关准予结关,并...三、经审核,《申请表》有关内容与原始舱单不相符的,海关不予结关。...四、对《申请表》中填报的无人认领的托运行李物品,结关申请人应当交...五、办结结关手续后需要变更《申请表》内容的,经直属海关或经授权的...六、结关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保存期为3年...七、《申请表》由结关申请人自行印制。结关申请人应当完整、准确填写...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6号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有关规定,现将进境航空器、船舶、铁路列车以及公路车辆所载旅客及托运行李物品结关手续公告如下: 一、进境运输工具抵达后,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以下统称为结关申请人)应当在进境运输工具下客完毕后3个小时内向海关提交《进境运输工具所载旅客及托运行李物品结关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式样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2)一式两联。 二、经审核,《申请表》有关内容与原始舱单相符的,海关准予结关,并分别在《申请表》第一联和第二联上进行批注。《申请表》第一联由海关盖章后交结关申请人收存,第二联由海关留存。
[发布日期] 2008-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申请表;结关;海关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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