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第三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第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第六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第七条 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第八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第九条 海关应当依法对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第十条 海关在审核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可以...第十一条 海关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第十二条 海关经审核认为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编码不正确...第十三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编码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第十四条 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完毕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要...第十五条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第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预归类的,应当填写并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第十七条 直属海关经审核认为申请预归类的商品归类事项属于《中华人...第十八条 申请人在制发《预归类决定书》的直属海关所辖关区进出口《...第十九条 《预归类决定书》内容存在错误的,作出《预归类决定书》的...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9号(联合)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号(关于20...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7号(关于对...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公布...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4号(关于改...
海关总署令第1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摘要]
海关总署令第1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07-03-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归类;进出口;海关
[时效性] Half_Lapsed
浏览次数:
21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