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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批复
[摘要] 卫监督函〔2011〕428号 四川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调整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川卫函〔2011〕440号)收悉。经组织研究, 我部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Ligustrum robustum(Roxb.)Blum.]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发布日期] 2012-01-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川卫;一一年;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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