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的函
[摘要] 卫监督函〔2010〕4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新闻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已经2010年1月20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0-03-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食品;公布;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