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医发〔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 按照国务院《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进一步保障血液安全,现就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发布日期] 2015-03-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核酸检测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核酸检测系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