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监督函〔201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决定于2013年7月-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饮用水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3-07-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专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