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卫监督发〔20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1-03-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