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疾控发〔201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部属各高等院校: 多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近年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些地方学生艾滋病疫情上升较快,传播途径以男性同性性传播为主,部门间疫情信息沟通不畅,部分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不到位,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8-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预防艾滋病教育;学生;性健康教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