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卫办药政函〔2014〕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财务司、法制司、医政医管局、监督局、宣传司、监察局: 为做好《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以下简称《规定》)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02-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廉洁购销合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