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办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特设账户相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开设特设账户的有关规定,根据你单位申请,财政部国库司已为你单位在相关银行开设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特设账户(详见附件1)。为做好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根据此通知尽快到开户银行办理有关预留银行印鉴手续。
[发布日期] 2011-09-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口腔科学
[关键词] 科技重大专项;联系电话;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