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韩雇佣许可制第四次技能水平测试的通知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大韩民国雇佣劳动部2014年2月28日签署的《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韩国产业人力公团2014年5月2日签署的《中韩雇佣许可制韩国语水平考试及技能测试实施协议》,我局与人力公团将在中国举行第四次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将作为韩国雇主选用劳务人员的参考信息,凡通过韩国语水平考试且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发布日期] 2016-10-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测试;技能;报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