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2018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摘要] 商贸函[2017]963号山东、广东、深圳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2008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参照港澳市场需求和内地有关企业近年出口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8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1-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制粉;出口;配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