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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当年第4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6年6月28日起5年。
[发布日期] 2016-06-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氧氯丙烷;株式会社;年月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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