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公示全国2012-2013年度诚信示范市场的公告
[摘要] 为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诚信建设,2010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全国工商机关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实践证明,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是构建和巩固工商监管、市场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有益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经市场开办者自愿申报,各地工商机关审核推荐,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向社会公示96家“全国2012-2013年度诚信示范市场”,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商品交易市场,将撤销其公示资格。
[发布日期] 2013-12-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市场规范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