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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局(或同级(二)未经生产者所在国(地区)政府批准进入市场的境外生产的医疗器(三)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医疗器(四)扩大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五)治疗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医疗器械。 三、 医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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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6年部门预算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第23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1995-03-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广告监管
[时效性] Lap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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