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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关系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分类分层分级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要求。行业系统要发挥指导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的指导作用,共同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工商总局党组与有关部门共同承担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的任务。
[发布日期] 2014-04-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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