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司(厅、局、室)、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从总局领导开始,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经总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
[发布日期] 2007-04-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综合政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