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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为认真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6-01-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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