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国务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署和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要求,总局对《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以下简称《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以下简称《文书规范》,与《材料规范》统称登记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新版登记规范印发给你们,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原登记规范届时废止。现就修订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02-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登记注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