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做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4日正式公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为了依法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现就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7-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广告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