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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第二条 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适用...第三条 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第四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设立企业登记场所,统一办理企业登记事宜。第五条 企业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企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第六条 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提...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第九条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第十条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第十一条 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第十二条 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第十三条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第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由企业登记机关统一受理,并转告相关部门...第十五条 除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第十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出具《企业...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第十八条 企业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第十九条 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第二十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企业登记场所公示以下内容:第二十一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企业登记簿,供社会查阅。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包括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第二十三条 企业集团、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摘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9号
[发布日期] 2004-06-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登记注册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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