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局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网络消费维权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提升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促进网络经济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日期] 2016-10-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