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护农联系点: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9月14日正式公布,将于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9-10-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市场规范管理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