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2006年1月至3月,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等方式予以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9371次。一、为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及其生产企业予以汇总(见附件1、2)。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违法药品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药业有限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