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按照《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结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目标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决定今年年底前集中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整治重点,增强责任感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虚假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理;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