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现印发《药品注册形式审查补充要求》(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省级局应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申报资料;药品注册;受理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21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