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摘要] (说明:已被《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的公告》(国药监办〔2002〕324号)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关于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业经2001年4月26日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意见》加强和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发布日期] 2001-07-25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安全监管司;药品注册司;医疗器械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