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了《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以下简称“增补本”),现予颁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施行之日起,同品种的其他标准同时废止。2009年7月1日前生产的药品,仍按原标准进行检验。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