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做好重庆市全新祥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枸橼酸铁铵核查及相关药品召回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重庆市全新祥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枸橼酸铁铵产品风险的通告》(2015年第111号),为落实通告,现通知如下:一、请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收回重庆市全新祥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枸橼酸铁铵的药品GMP证书,监督企业进一步查清生产销售情况,召回已上市销售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并对该企业立案调查。企业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销售流向及召回信息,相关信息应当同时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刊载。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总局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发布日期] 2015-12-3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企业;总局报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