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根据2015年食品抽检和舆情监测情况,总局决定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治理重点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产品标签标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