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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二)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厂房设施;其卫生管理符合...(四)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生产条件;(五)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符合有关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六)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七)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出厂检验能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二)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有关生产工艺文本;(四)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五)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合法使用...(六)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文本;(七)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八)生产所执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文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等规定...(四)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五)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六)申请事项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一)实地核查合格的,按照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由申请人依法送交符...(二)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一)申请人符合发证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二)申请人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生产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一)生产者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记录;(二)厂房、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和清洗消毒记录;(三)生产者质量管理制度的运行记录,其中包括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记录...(一)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规格和净含量;(二)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三)成分或者配料表;(四)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或安全使用期限;(五)贮存条件;(六)产品标准代号;(七)生产许可证编号;(八)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批准的使用范围、...(九)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标准规定必须标注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7号)
[摘要]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3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局 长 二〇一〇年四月四日
[发布日期] 2010-04-0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添加剂;国家质检总局;生产许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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