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八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药物经济学杂志》等5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特此通知。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杂志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