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当前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 知》(国发[2000]32号)精神,我局于2000年11月11日召开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整治药品流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部署了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后一段时间,在全国范 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集中行动。
[发布日期] 2000-11-28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信息报送工作;医疗器械;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