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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药品监督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
[发布日期] 1999-12-28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非处方药;普通商业企业;药品监督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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