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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鼻腔导管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现将鼻腔导管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一、鼻腔导管:软硅胶管。在鼻腔出血时,用注射器通过气阀给气囊注射消毒液,使之膨胀,从而起到抑制鼻腔出血,防止鼻腔粘膜粘连的作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发布日期] 2005-12-13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荧光素钠;食品药品监督;鼻泪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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