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主动注销申请办理程序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主动申请注销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程序通知如下:一、申请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销,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拟注销批准文号产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的原件,同时提交该产品无立案查处事项的承诺书。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注销公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