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54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定期公告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现将有关定期公告餐饮服务许可情况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公告单位与时间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餐饮服务许可;食品药品监督;食品安全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0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