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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
[摘要] 总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各直属单位: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5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公务出差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跨单位、跨地区举办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发布日期] 2014-05-13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单位统一安排;报销;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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