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麦角胺咖啡因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摘要] (说明:已被《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麦角胺咖啡因是《中国药典》收载品种(每片含麦角胺1mg、无水咖啡因100mg),该药所含两种成份分别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和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管制的品种。为加强管理,现规定将麦角胺咖啡因(包括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其生产、经营、使用等必须遵照《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麦角胺咖啡因;精神药品管理;医疗机构使用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