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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成树脂义眼片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现将合成树脂义眼片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一、合成树脂义眼片:主要成分为甲基丙烯酸甲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自凝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用于人体眼球摘除后放置于眼结膜内,起填充、支撑、美容作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植皮创面覆盖;诊断试剂盒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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