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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局令第4号)
[摘要]
《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于1999年4月12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规定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
[发布日期] 1999-04-22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新药技术转让;新药;申请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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